被执行人不愿支付执行款,导致工人无法拿到薪酬,自己却还住着滨江大平层……为了解决工人们的燃眉之急,日前,奉贤法院执行局的执行法官们驱车60多公里,终于“逮”到了被执行人,160万元执行款迅速执行到位。 住千万大平层却不愿付百万货款
2020年5月起,原告上海某金属构件公司与被告福建省某建筑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签订购销合同,约定由原告向被告提供PC构件并负责运输、安装等,为此原告投入了大量资金用于购买原材料以及安排人工。但眼看到了结算款项的日期,建筑公司却并未按照合同约定按期支付。构件公司遂将建筑公司及挂靠在建筑公司名下的项目负责人蔡某诉至法院。
后来,原被告双方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由建筑公司及蔡某共同支付构件公司货款160余万元,支付方式为分期履行。如被告未能按期履行调解协议,则需支付原告相应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