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岁的贾萍在杭州突发脑溢血后,虽经初步抢救,但在康复过程中却不得不在多家医院间辗转。近日,央广网记者在济南多家综合性三甲医院调查发现,贾萍的遭遇并非孤例,这些医院康复科的重症患者普遍面临住院天数的限制,单次住院时间在15天至20天。很多患者和家属不得不在各家医院之间转院,身心俱疲。
为什么重症患者需要频繁转院?家属们从医生那里得到的信息是医保有规定。但事实上,国家医保部门从未出台“单次住院不超过15天”之类的限制性规定。家属们所说的“医保规定”是指国家医保局在全国正在推行的“DRG付费”,即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
DRG政策简单来说,就是将过去医保基金向医疗机构“按项目付费”,改为“按病种付费”。过去,在“按项目付费”的模式下,立项、定价偏重物耗成本,医务人员的劳动付出未能得到足够尊重,导致“过度检查”“过度医疗”“过度开药”甚至多收费、乱收费等医疗乱象时有发生,医疗费用也快速增长,医保负担很重。而“按病种付费”,则是医保部门确定同一病种的平均治疗费用后,“打包”支付给医疗机构,如果治疗费用达不到标准费用,医疗机构可以将医保多支付的结余予以留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