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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发布新版公共汽车乘车守则 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 电子设备不可外放声音

  羊城晚报讯记者余宝珠报道:东莞公共汽车乘车守则新规发布,市民乘车不得携带充气气球、电动自行车、电动代步车等危及行车安全或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物品。记者6月20日从东莞市交通运输局获悉,该局对2017年8月颁布实施的《东莞市公共汽车乘车守则》(以下简称“守则”)进行了修编,形成了新版《东莞市公共汽车乘车守则》,并于6月18日正式发布执行。

  据介绍,新版公共汽车乘车守则旨在加强东莞市公共汽车管理,进一步结合东莞公交行业运营实际,维护文明乘车秩序,营造良好乘车环境。记者发现,新版公共汽车乘车守则更契合当下实际,在票款支付、安全乘车要求、文明乘车要求、遗失物件指引等四大领域新增了内容,包括增加对电动自行车等物品禁止携带要求,不得有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等不文明行为等。

  强化安全乘车要求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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