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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私募基金服务机构不得向其他机构和个人披露私募基金有关信息

  证券时报网讯,据证监会发布微信公众号,证监会就《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和信息报送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提到,除已履行特定对象确定程序的合格投资者,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私募基金服务机构不得向其他机构和个人披露私募基金有关信息。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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