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证监会、公安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共20项内容,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第二部分是主体内容,第三部分是落实保障。主体部分共提出5方面、17项具体举措。
全国人大代表、厦门市政协副主席、国家会计学院教授黄世忠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意见》的出台,体现了监管层对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维护投资资者权益以及提振市场的决心,这些措施对财务造假行为直击要害,治标又治本。在他看来,与以往打击财务造假的手段和力度相比,本次《意见》所提及的二十条措施中,打击第三方配合造假,是一大亮点,这方面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他还认为,不论是对于虚假信息披露,还是造假生态圈的打击措施,都将对未来可持续信披制度的规范起到示范作用,可以被借鉴和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