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为“《决定》”)正式发布,其中第44条内容给房地产行业的未来发展指明方向,涉及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市场+保障”双轨制供应体系、因城施策、房地产融资、房地产税等诸多层面。
《决定》指出,加快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满足工薪群体刚性住房需求。支持城乡居民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充分赋予各城市政府房地产市场调控自主权,因城施策,允许有关城市取消或调减住房限购政策、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改革房地产开发融资方式和商品房预售制度。完善房地产税收制度。
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房地产政策内容是放在“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体系”的大框架下进行的,这意味着相关政策要从民生的角度思考新一轮工作,尤其是要从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包括购房、房价等。后续更是需要研究新一轮改革时期老百姓住房民生的新诉求和新需要,立足需求,谋划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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