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新闻发布会7月25日在上海举行。记者从发布会了解到,今年6月召开的长三角地区主要领导座谈会上审议并原则通过了《第三轮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近日该行动计划经修改完善后已印发实施。
据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主任、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发展改革委主任顾军介绍,沪苏浙皖三省一市共同编制实施新一轮三年行动计划,通过项目化、清单式推进,确保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各项任务加快落实。新一轮三年行动计划提出了九个方面、共165项重点任务。
加强长三角科技创新跨区域协同方面,新一轮三年行动计划明确了20项重点任务,主要包括:深入推进张江、合肥两大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合作共建,支持南京、杭州—宁波创建区域科技创新中心;深化长三角基础研究合作,探索设立长三角基础研究联合基金,协同开展跨学科交叉基础研究;围绕重大攻关任务组建长三角创新联合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