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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所优化生猪交割称重相关规则

  8月2日,大商所发布公告,对《大连商品交易所生猪期货业务细则》中交割称重相关规则进行调整,修改后的规则将于2024年9月1日起实施。此次调整主要为在生猪期货原交割称重方式基础上,新增整车过磅的称重方式。一是将生猪外观、单体体重检验由原来在称重过程中进行,调整为在装车过程中进行;二是取消每次检重设备称重的生猪不超过15头的规定;三是明确若采取整车过磅方式称重,应以货主(厂库交割)或买方(车板交割)选择的车辆过磅。

  期货日报记者了解到,生猪期货上市以来,在交割称重环节主要是通过在装车过程中逐个小磅称重(单次不超过15头)加总来计算总重。本次规则调整在保留原有称重方式的基础上,引入整车过磅的称重方式,其优势是装车时间较短、生猪掉重损耗较小、猪只应激死亡风险较低,在继续保障买方挑猪权益的同时,能够有效提高交割效率。

  需要注意的是,生猪交割库只有在提出申请且经交易所考察具备硬件设施条件的情况下,才可以在生猪交割出栏时采取整车过磅方式称重,同时在出猪通道内还需要具备可挑选猪只的条件和单体称重设备,以备货主或买方对生猪的外观、单体体重进行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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