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就开展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梯次利用或再生利用业务企业提出了相应的管理要求与条件。据《征求意见稿》,为加强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管理,提高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水平,拟对企业布局与项目选址、综合利用能力、产品质量、环境保护等提出要求。其中提出,积极开展针对正负极材料、隔膜、电解液等再生利用技术、设备、工艺的研发和应用,努力提高废旧动力电池再生利用水平,通过冶炼或材料修复等方式保障主要有价金属得到有效提取回收。
对提取回收率提出更细要求
早在2019年,工信部就出台过《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19年本)》,当时就开展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或再生利用业务的企业,在企业布局与项目选址,技术、装备和工艺,资源综合利用及能耗,环境保护要求,产品质量和职业教育以及安全生产、人身健康和社会责任等方面提出了相应的要求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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