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针对“出国游流量费一万六”,上海市通信管理局向媒体发布相关说明:2024年8月15日晚,上海电视台播出了关于用户王某某“国际漫游天价资费”的报道。上海市通信管理局对此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启动调查处理程序,核实有关情况,详情如下:
用户王某某两个手机号码,分别于2019年2月20日、2023年9月6日开通国际及港澳台数据漫游业务,上述两个号码于2023年12月17日-23日间漫游至尼泊尔,中国电信于12月17日用户抵达尼泊尔之际,便分别向两个手机号码下发落地短信,告知漫游资费情况。此后,2023年12月17日-23日,中国电信每日均通过短信方式,分别向两个手机号码发送漫游费用提醒,后台系统显示短信均成功送达。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电信资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统筹考虑生产经营成本、电信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电信业务资费标准。”尼泊尔为数据漫游资费高结算区域,因此,中国电信综合自身运营成本,设计了对应的数据漫游资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