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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总局:金融机构要将合适的产品通过适当的方式销售给合格投资者

  “保护广大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守护好老百姓的‘钱袋子’是金融监管的应有之义,也可以说是出发点和落脚点,”8月2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法规司司长王胜邦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回答第一财经提问时说,银行保险业或者叫金融业是个涉众性很强的行业,银行资产负债表双方,负债方就是老百姓的存款,资产方相当一部分与老百姓也密切相关,比如住房抵押贷款等,所以银行保险业的经营活动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只有保护好广大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才能够增强社会公众对金融体系的信心,维护金融稳定。

  王胜邦表示,根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金融监管总局统筹负责金融领域的消费者保护工作。去年以来,金融监管总局以健全金融消费者保护新机制,构建金融消保新格局为工作重点,推进几个方面工作,取得了一些进展,进行了一些探索。

  首先,构建责任清晰的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体系。今年6月,金融监管总局与人民银行、证监会建立了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业务协作。同时,金融监管总局还加强与公检法、网信、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共同解决一些跨行业、跨领域的金融消保问题。金融监管总局的四级派出机构也分别在当地建立了各层级的金融消保协调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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