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报告网![登录] [注册]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小额贷款公司设立、终止等重大事项统一由省级地方金融管理机构负责 不得下放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就《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出,省级地方金融管理机构负责对本地区小额贷款公司实施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小额贷款公司设立、终止等重大事项统一由省级地方金融管理机构负责,不得下放。在坚持省级负总责的前提下,省级地方金融管理机构可以授权计划单列市、地市级、县级承担小额贷款公司监管职能的机构,开展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等监管工作。

(文章来源:财联社)

我要投稿 版权投诉
  1. 标签 金融
  2. 机构、内容合作请点这里: 寻求合作>>
金融行业标签

乀S**n彡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关注 私信

报告咨询

  • 400-817-8000全国24小时服务
  • 010-5824-7071010-5824-7072北京热线 24小时服务
  • 059-2533-7135059-2533-7136福建热线 24小时服务

如您想投稿,请将稿件发送至邮箱

seles@yuboinfo.com,审核录用后客服人员会联系您

机构入驻请扫二维码,可申请开通机构号

Copyright © 2025 baogao.com 报告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闽ICP备09008123号-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