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南都记者从外交部获悉,近期中日两国主管部门就福岛第一核电站核污染水排海问题持续进行多轮磋商,达成四项共识,其中包括日方将尽最大努力避免给人体和环境造成负面影响,确保中国等利益攸关国有效参与和实施监测,中方将逐步恢复符合规准的日本水产品进口等。同日,外交部发言人毛宁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中日双方达成共识文件,并不意味着中方立即全面恢复日本水产品进口。
南都此前报道,2023年8月24日,日本政府不顾各方反对,启动为期30年的福岛第一核电站核污染水排海。作为利益攸关国,中方当即表示严重关切并强烈反对,并向日方提出严正交涉。此后,中方一再敦促日方认真回应国内外关切,切实履行自身责任,全面配合建立利益攸关国实质参与、独立、有效的长期国际监测安排,并同意中方独立取样监测。
北京师范大学国家安全与应急管理学院特聘研究员余雯,曾向南都记者指出,“核污染水排海后,会扩散到其他大洋,放射性核素也会在生态系统里,随着食物链富集和传递”,这些是可以预见的结果。更加令人担忧的是,如果30年后日本政府仍不想为此付出更多努力、投入更多经济成本,排放的结束时间将不可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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