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9月25日讯(记者王宏)金融监管总局24日晚间印发《关于做好续贷工作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是对2014年原银监会发布的“36号文”,也被称为“无还本续贷”政策的进一步优化。
据金融监管总局局长李云泽介绍,从续贷对象扩展至所有小微企业,阶段性扩大至中型企业(期限暂定为三年),调整风险分类标准,不因续贷单独下调风险分类三个方面对“无还本续贷”政策进行了优化。业内人士表示,中小企业在贷款上存在贷款短期化、期限错配等问题,无还本续贷政策符合我国贷款短期化特别是企业普遍定额流动资金主要来自于短期贷款的国情。专家指出,优化后的续贷政策可有效缓解企业发展资金瓶颈,提升金融服务效率。
扩展至所有小微企业并阶段性扩大至中型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