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满足房地产行业合理融资需求,央行与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再出政策。
9月29日晚,中国央行与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两项延长部分房地产金融政策期限的通知,一是将《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当前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的通知》(银发〔2022〕254号)里支持开发贷款、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合理展期政策的适用期限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二是将《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经营性物业贷款管理的通知》(银办发〔2024〕8号)有关政策有适用期限的,将适用期限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
2022年11月23日,央行与原银保监会联合发布《银发〔2022〕254号》提出,支持开发贷款、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合理展期。对于房地产企业开发贷款、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在保证债权安全的前提下,鼓励金融机构与房地产企业基于商业性原则自主协商,积极通过存量贷款展期、调整还款安排等方式予以支持,促进项目完工交付。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未来半年内到期的,可以允许超出原规定多展期1年,可不调整贷款分类,报送征信系统的贷款分类与之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