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杭州发布获悉,近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浙江省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规范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明确三部分总计30条重点规范内容,对AI数字人使用提出要求,在虚假引流广告、混淆形式、标题党、功效宣称、优惠活动弄虚作假、鉴定检测造假、各类数据造假、制造虚假紧迫感、虚假代言等方面直面行业内核心症结问题。
数据显示,数字经济占据浙江经济总量的半壁江山。2023年浙江省数字经济实现增加值4.33万亿元,同比增长10.1%,占GDP比重达到52.5%。今年上半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同比增长9.1%,占GDP比重达到12.9%。
针对合规经营,今年6月,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11部门印发《网络直播营销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规范网络直播营销活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指引》进一步规范网络直播营销工作,整治互联网广告领域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