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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楼市最新!存量公寓可用作保障租赁房

  进入“存量时代”后,深圳商务公寓市场也面临一定的去化难题。

  记者从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获悉,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稳步推进公寓类居住房屋用作社会主体出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以下简称社会类保租房),加快建设筹集社会类保租房,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制定了《关于公寓类居住房屋用作社会主体出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9月30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

存量公寓类居住房屋可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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