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六大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六大行”)发布公告称,11月1日起将完善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这意味着中国人民银行9月29日公告的相关规定得到落地。六大行当天发布的相关公告主要是介绍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工作的下一步安排,即未来房贷利率加点幅度如何动态调整、未来重定价周期如何选择等。据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介绍,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其他地方法人银行的相关公告也将于近日发布。
根据六大行相关公告,11月1日起,针对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浮动利率定价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如客户的房贷LPR加点值高于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加30个基点的,客户可申请调整LPR加点值。
具体来说,以央行最新发布的全国新发放房贷平均利率所对应的加点幅度加30个基点为门槛值,若存量房贷的加点幅度高于门槛值,则可与银行协商调整为门槛值。对应的加点幅度为央行最新发布的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减去对应季度5年期以上LPR均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