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量房贷利率定价机制新变化,11月1日起开始实行。
10月31日,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六大商业银行发布公告,将从11月1日(明天)起,陆续对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实行新的定价机制。
公告表示,对于以浮动利率,即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减点报价的存量个人房贷,当它的利率加点值高于全国新发放个人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30个基点时,借款人可以向银行申请调整房贷利率LPR加点值,调整后的加点为全国新发放个人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加30个基点。
存量房贷利率定价机制新变化,11月1日起开始实行。
10月31日,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六大商业银行发布公告,将从11月1日(明天)起,陆续对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实行新的定价机制。
公告表示,对于以浮动利率,即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减点报价的存量个人房贷,当它的利率加点值高于全国新发放个人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30个基点时,借款人可以向银行申请调整房贷利率LPR加点值,调整后的加点为全国新发放个人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加30个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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