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意见》(下称“《意见》”)。
据中诚信国际,《意见》主要有6点值得关注:投向领域实行“负面清单”管理,为投向领域拓宽奠定制度基础,为稳增长、调结构提供更多支撑;作资本金范围扩大至22个,作资本金比例上限提高至30%,助力更好发挥政府投资带动作用;“自审自发”试点落地11个地区,增强地方自主性及灵活性;优化额度分配,坚持正向激励、向使用效益好的地区倾斜,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专项债早发行、早使用,促进稳增长效应及时发挥;强化全流程管理,更加重视资产管理及偿债保障,推动“债务-资产”有效转化。
一般而言,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以公益性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