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正式实施。广州交警在海珠区江南大道同福东路口查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南都记者在现场看到,一名男子用小公仔遮挡号牌被罚款50元,一名男子因不戴头盔被处罚50元,还有驾驶人不按规定将号牌悬挂在车辆正后部,而是悬挂在车前方,同样被罚款50元。此外,一名女子遮挡号牌且不戴头盔,一共被处罚100元;一名男子驾驶无牌电动自行车,被警方拦下后依法扣车。
12月30日,一名身着黑衣的男子不戴头盔被罚款。南都记者敖银雪摄
据介绍,《规定》中涉及的交通管理内容主要有:驾乘电动自行车需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按照交通信号通行、按道骑行等;违反相关规定的,由交警部门依法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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