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李雁争)水利部20日发布消息,新一轮全国地下水超采区划定工作全面完成。
水利部近日会同自然资源部组织相关省份及有关技术单位历时3年完成了新一轮全国地下水超采区划定工作,综合划定了全国地下水超采区,摸清了当前全国地下水超采状况,分析了10年来变化情况,反映了近年来国家地下水超采治理工作的成效。
本次划定工作充分利用水利部门、自然资源部门共34929眼监测井监测数据,充分调动200余家单位、2000余名技术人员,全国共划定平原区地下水超采区面积26.76万平方公里,其中浅层地下水超采区面积14.43万平方公里,主要分布在天山南北麓及吐哈盆地、黄淮地区、河西走廊、京津冀平原、西辽河流域、鄂尔多斯台地、汾渭谷地、三江平原等;深层承压水超采区面积13.27万平方公里(深浅层重叠面积约0.94万平方公里),主要分布在黄淮地区、京津冀平原、辽河下游平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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