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宋亦桐)1月24日,来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南监管局官网信息,近期,“零首付”购房套路时有出现,看似轻松划算,实则增加购房者经济负担,暗藏诸多风险。为此,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南监管局对消费者作出提示。
“零首付”购房主要套路有他方垫资、高评高贷、偷梁换柱三种。具体来看,他方垫资主要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或房地产中介机构预先垫付首付款,所谓的“零首付”只是变相将首付款进行“分期处理”,购房者需要在短期内向垫付资金方分期还款、支付利息与手续费等。
高评高贷表现方式为,房屋卖方、中介机构等联合购房者做高购房合同价格,向银行贷出更多的款项来覆盖首付款,购房者需支付中介服务费,承担更多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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