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姚宜兵)为深入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便利实体企业参与交割和维护期货市场平稳运行,1月24日,大商所发布了修改《大连商品交易所交割管理办法》和焦炭、焦煤、铁矿石期货业务细则的公告。根据公告,焦炭、焦煤和铁矿石期货合约的交割单位分别下调至100吨、60吨和5000吨,自2604合约起施行。
据介绍,在此次调整前,焦炭、焦煤和铁矿石期货的交割单位分别为1000吨、6000吨和10000吨,分别是各品种交易单位的10倍、100倍和100倍。持有相关合约的企业在临近最后交易日时,需要将净持仓调整为交割单位的整数倍,因此市场参与者建议下调交割单位。在此背景下,大商所经过充分的市场调研和论证,兼顾交割安全管理与交割便利性等因素,对煤焦矿期货交割单位进行优化调整。其中,焦炭、焦煤期货交割单位分别从1000吨、6000吨下调至100吨、60吨,调整后的交割单位与交易单位保持一致;铁矿石期货交割单位从10000吨下调至5000吨,调整后的交割单位是交易单位的50倍。自2026年4月第一个交易日起,大商所将按照修改后的交割单位办理标准仓单注册业务。
期货日报记者了解到,对于此次下调煤焦矿品种交割单位的做法,相关市场人士十分认可。中阳县智旭选煤有限公司期货部负责人宋瑞平表示,此次调整后,持有焦炭、焦煤期货合约的企业不再面临因“非交割单位整数倍持仓进入交割”而被罚款的情况,进一步减少了企业参与交割月合约交易的顾虑,同时也便于企业根据自身贸易实际情况灵活调整持仓和交割量,更好满足企业的风险管理和交割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