稀土行业,迎来重磅消息!
2月19日,工信部就《稀土开采和稀土冶炼分离总量调控管理办法(暂行)(公开征求意见稿)》等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指出,工信部、自然资源部、国家发改委负责稀土开采和稀土冶炼分离总量调控管理工作,制定下达年度稀土开采和稀土冶炼分离总量控制指标。
企业主体方面,工信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稀土开采企业和稀土冶炼分离企业,并向社会公布。稀土开采企业和稀土冶炼分离企业应当是国家推动组建的大型稀土企业集团及所属稀土开采企业和稀土冶炼分离企业。未获得稀土指标的组织和个人不得开展稀土开采和冶炼分离生产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