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召开四川海生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75万吨光伏组件封装材料项目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的公示(2023年第16号)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工信部原〔2021〕80号)等文件精神,防止弄虚作假,规范光伏压延玻璃项目建设,按照国家听证制度的有关规定,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中国建筑材料工业规划院组织召开四川海生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75万吨光伏组件封装材料项目听证会,并公告报名等有关事项。经过公开自愿报名、推荐和邀请等方式抽签产生了听证会参加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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