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广西首科轨道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冷轧钢加工项目节能报告审查意见的通知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各有关建设单位:按照节能审查分级管理的相关要求,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西首科轨道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冷轧钢加工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桂发改环资〔2022〕1328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建设单位要认真对照修订后的节能评估报告,严格落实节能设备、技术和管理措施。二、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由建设单位对其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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