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太原市2022年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评估认定工作的通知
tart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创业培训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创业培训机构管理,规范创业培训技术标准,推动我市创业培训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强职业技能(创业)培训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4〕4号)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普通高校大学生毕业学年创业培训专项活动
0152培训机构行业研究是指对行业本身进行深入分析和调查的过程。它旨在了解和评估培训机构行业的发展趋势、市场规模、竞争态势、关键成功因素、供应链结构等方面的情况。 培训机构行业研究可以帮助投资者、企业决策者和政策制定者更好地理解行业的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从而做出明智的投资、经营和政策选择。 培训机构行业研究通常包括收集和分析大量数据、进行市场调研、进行竞争分析、跟踪监测行业动态等工作。相关报告
tart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创业培训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创业培训机构管理,规范创业培训技术标准,推动我市创业培训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强职业技能(创业)培训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4〕4号)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普通高校大学生毕业学年创业培训专项活动
0152按照公安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保卫管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实施意见》(公治安〔2023〕204号)和《关于加快推进吉林省保卫管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实施意见(试行)》(吉公通字〔2023〕70号)精神,为切实推动我省保卫管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快速深入开展,顺利完成2023年试点阶段任务目标,省公安厅、省人社厅决定开展保卫管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和培训机构进行征集、
06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技能定点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为切实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管理,提高职业技能培训质量,确
0216粤科规范字〔2022〕9号各地级以上市科技、教育行政部门: 现将《广东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教育厅 2022年9月13日广东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 第一条【目的依据】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
0188各市、州、县科技局、教育局、民政局、市场监管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通知》(鄂办发〔2021〕21号)精神,进一步规范全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结合我省实际,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市场监管局联合
075各省辖市科技、教育主管部门,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科技、教育主管部门,各县(市)科技、教育主管部门,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双减”工作的决策部署,省科学技术厅、省教育厅研究制定了《河南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指南(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教育厅2022年9月7日
0197一、政策出台背景 2021年7月19日,中办、国办印发通知,正式发布《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2021年9月23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实施方案的通知》,强调“从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准入,严格规范校外培训机构行为”等要求,全面强化校外培训机构监督管理。根据“市双减办”对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的审
0129各有关单位:现将《贵州省科学技术厅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贵州省科学技术厅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的通知 2022年9月28日
063项目名称: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增补定点职业培训机构认定项目 项目编号:ZCZB-2022-367 采购人名称: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采购人地址:保定市东二环1539号人才大厦 采购人联系方式:靳博言 0312-3088539 代理机构名称: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南大街88号翰林观天下23号楼20层
0160索 引 号: 012947250/2022-91261 信息分类: 科技、教育 / 政策解读 / 其他 发布机构: 南京市科学技术局 生成日期: 2022-09-16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南京市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政策解读 文 号: 关 键 词: 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 内容概览:
098一、起草背景及过程2021年7月1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明确要求“对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各地要区分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类别,明确相应主管部门,分类制定标准、严格审批。”2021年8月24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通知》(鄂办发
079各相关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市人力社保局《关于颁布北京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劳社培发〔2007〕77号)、《关于本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立实行告知承诺审批的通告》(京人社发〔2020〕19号)、等文件的规定,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北京市通州区工贸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北京市通州区易嘉华烨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未申请办学
0169A:电子标签产业未来发展的驱动力可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技术
A:1. 了解市场需求:在投资或从事电导率变送器行业之前,需要了
A:未来几年环保产业的发展前景非常乐观。随着全球环境问题日益严重
A:1. 广告宣传:通过各种媒体渠道,如电视、广播、报纸、杂志、
A:印染助剂产业的供应规模相当大,主要的供应企业包括:1. 雪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