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省有机天然产物功能性成分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辽宁省食品生物技术重点实验室”等验收通过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辽宁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验收工作的通知》,省科技厅已完成了对申请验收的建设期满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的评审,辽宁省有机天然产物功能性成分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辽宁省食品生物技术重点实验室等27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22个重点实验室通过了验收,现予以正式命名(见附件1)。通过验收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可按照统一标准制作牌匾,正式挂牌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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