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受招标人委托就柳州市柳江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北弓水厂改扩建工程(二期)(招标编号:E4502002821020914001001)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本澄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详见如下澄清:
一、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4.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保证金;?履约保函。 本项目的履约担保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3%,保证金应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出,履约保函应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开具。 履约担保在合同工程完工证书颁发后 28 天内无息退还给承包人。现更正为:履约担保的形式:R履约保证金;□履约保函。 本项目的履约担保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保证金应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出,履约保函应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开具。履约担保在合同工程完工证书颁发后 28 天内无息退还给承包人。注:履约担保按专用合同条款4.2履约担保条款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