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程 房山区林地损毁生态修复工程(第三标段)(设计) (工程名称)已由 北京市房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京房山发改(审)[2023]23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实施, 招标人为 北京市房山区园林绿化局 ,工程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工程出资比例为 100% , 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房山区林地损毁生态修复工程(第三标段)(设计) (标段)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房山区十渡镇、张坊镇、大石窝镇、石楼镇、琉璃河镇、韩村河镇、青龙湖镇、大安山乡、南窖乡、佛子庄乡、河北镇、窦店镇、史家营乡、城关街道。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2470945.69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