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立医院眼科激光治疗仪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灵寿县2023年农村道路及桥梁水毁恢复工程监理(一、二、三、四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灵寿县2023年农村道路及桥梁水毁恢复工程监理招标 已由 灵寿县行政审批局 以 灵审批投资【2023】13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灵寿县交通运输局 ,建设资金来自 灵寿县财政局筹措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灵寿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