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1.2.5)标段资质要求:
申请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3年有1项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历(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标段施工的能力。人员要求: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B证,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近三年有类似工程施工经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三年有类似工程施工经历;拟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相关部门审核盖章的包括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参与本标段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水行业颁发的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财务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
2.管材供应(3.4)标段资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