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2023年农村道路及桥梁水毁恢复工程(五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寿县2023年农村道路及桥梁水毁恢复工程(五标段)(二次)已由灵寿县行政审批局以灵审批投资【2023】133号批准建设,招标方案已核准,项目业主为灵寿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灵寿县财政局筹措,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灵寿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灵寿县2023年农村道路及桥梁水毁恢复工程(五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寿县2023年农村道路及桥梁水毁恢复工程(五标段)(二次)已由灵寿县行政审批局以灵审批投资【2023】133号批准建设,招标方案已核准,项目业主为灵寿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灵寿县财政局筹措,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灵寿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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