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唐县上闫庄乡车厂村一期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行唐县上闫庄乡车厂村一期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监理,已由行唐县人民政府以行政字[2021]8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行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行唐县上闫庄乡车厂村一期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行唐县上闫庄乡车厂村一期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监理,已由行唐县人民政府以行政字[2021]8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行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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