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县立岗镇(通伏村、清水村、先进村、兰光村及兰星村)土地整理和生态修复项目勘测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贺兰县立岗镇(通伏村、清水村、先进村、兰光村及兰星村)土地整理和生态修复项目已由贺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贺兰县立岗镇(通伏村、清水村、先进村、兰光村及兰星村)土地整理和生态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的的批复》(贺发改复〔2024〕5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贺兰县立岗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自治区土地指标跨省调剂收入指标及县级配套使用县级土地指标跨省调剂收入,招标人为贺兰县立岗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