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综合科研大楼原地改扩建项目PVC采购项目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综合科研大楼原地改扩建项目配电箱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批准文号:甬发改审批【2020】9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其他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招标人为宁波建工建乐工程有限公司;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宁波大学附属李惠利医院),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70945.33万元,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985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6197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36525平方米。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鄞州区兴宁路57号,现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内。东至彩虹南路,西至王隘支路,南至在建医疗综合大楼,北至医院3号楼。2.2招标范围:PVC卷材供货、指导铺装、验收、技术服务、保修及售后服务等,具体详见供货要求。招标控制价:418.9740万元。2.3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项目现场。工期要求:分批次交货,每批次接招标人供货通知后30天内完成交货,具体工期配合施工总承包单位进度,且满足建设单位要求。2.4质量要求:所供产品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要求、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并配合总包单位完成创杯创优工作。2.5标段划分: 1 个。
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综合科研大楼原地改扩建项目PVC采购项目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制造商或其授权的代理商,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