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连市国道鹤大线创建省级安全精品路工程(标线工程)-金普新区(项目名称)已由大连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大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下达2023年大连市普通公路建设养护第二批投资计划的通知》(大交发[2023]152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大连市交通运输局 以《大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大连市国道鹤大线创建省级安全精品路工程(标线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 大交发〔2024〕114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大连金普新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贴(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大连金普新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