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0国道瑞安场桥至罗凤段工程-交通安全设施、智能交通设备、路灯及绿化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330国道瑞安场桥至罗凤段工程-交通安全设施、智能交通设备、路灯及绿化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浙发改函[2017]46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以浙交许[2019]67号文件 批准,项目业主为瑞安市交通工程建设中心(瑞安市铁路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瑞安市交通工程建设中心(瑞安市铁路建设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嘉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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