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休宁县东临溪镇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项目――农产品物流市场交易区二期(汊口村乡村振兴产业园建设工程――农特产品生产交易中心)已由 休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休发改政字【2019】8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休宁县东临溪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休宁县东临溪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休宁县东临溪镇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项目――农产品物流市场交易区二期(汊口村乡村振兴产业园建设工程――农特产品生产交易中心)已由 休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休发改政字【2019】8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休宁县东临溪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休宁县东临溪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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