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南四湖微山岛东部湖滨缓冲带生态修复与保护工程(一期),已由微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南四湖微山岛东部湖滨缓冲带生态修复与保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微审批字(2022)155号(批文编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微山县微山岛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及省、市、县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微山县微山岛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编号:E3708260663000714002
2、工程名称:南四湖微山岛东部湖滨缓冲带生态修复与保护工程(一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