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灵寿县鹏锦正种植专业合作社农产品储藏晾晒项目已由灵寿县行政审批局以灵审批投资[2024]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灵寿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源为县级财政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灵寿县鹏锦正种植专业合作社农产品储藏晾晒项目已由灵寿县行政审批局以灵审批投资[2024]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灵寿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源为县级财政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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