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定塘片区水生态治理工程-Ⅰ标段(农业退水零直排工程)已由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象山县定塘片区水生态治理工程,项目批准文号:2309-330225-04-01-315503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自有资金(非财政性资金)20%、银行贷款80%,项目业主为宁波象南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象山县兴塘渔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瑞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1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地点: 象山县定塘镇 ,建设规模: 构建7548亩农业退水零直排区域,包括生态沟渠9.24Km,生态湿地8.43万㎡。概算总投资 17770.87 万元。2.2本标段招标范围: 图纸范围内的构建7548亩农业退水零直排区域,包括生态沟渠9.24Km,生态湿地8.43万㎡,具体详见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说明 ,相应概算投资约610.5694万元,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象山县定塘片区水生态治理工程-Ⅰ标段(农业退水零直排工程)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 二级及以上 建造师注册证书,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