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东基地化工新材料园区东区排水设施(一期)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东基地化工新材料园区东区排水设施(一期)项目设计已由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经济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宁东基地化工新材料园区东区排水设施(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宁东管(经)[2024]7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建设和交通局,建设资金来自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和管委会财政统筹安排解决,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建设和交通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