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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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00,000元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0,935,398元 |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南江县2025年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 (项目名称)/标段 施工 补遗书02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南江县2025年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文件作出如下修改: 1.将第三章评标和定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
修改为:
2.将第三章评标和定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条例号2.2.3(2)项目管理机构“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得 5 分,?本项最高得5分。”修改为:“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得 5 分,?本项最高得 5分”。 3.将本项目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 年 06 月 17 日 09 时 00 分”统一修改为:“2025 年 06 月 30 日 10 时 00 分”。 4.将?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修改为:“2025 年 06 月 30 日 10 时 00 分”。 5.将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条款号1.3.2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2025 年 07 月 10 日,计划完工日期:2026 年 01 月 06 日”修改为:“计划开工日期:2025 年 07 月 21 日,计划完工日期:2026 年 01 月 16 日” 6.将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条款号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相应顺延,具体详见修改后上传的招标文件。 7.将修改后的招标文件重新上传,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其中第三章评标和定标办法前附表2.2.3(2)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具体要求以发布的补遗书01号为准。
招标人:南江县河湖管理保护中心 2025年0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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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 |
2025-2030年全球与中国洗眼器行业市场现状调研分析及
2025-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