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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平县陂头镇生态旅游示范区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检验检测费竞争性磋商公告

连平县陂头镇生态旅游示范区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检验检测费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连平县陂头镇生态旅游示范区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检验检测费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8月01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XQ20250701

项目名称:连平县陂头镇生态旅游示范区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检验检测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51,698.4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连平县陂头镇生态旅游示范区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检验检测费):

采购包预算金额:1,651,698.4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连平县陂头镇生态旅游示范区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检验检测费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651,698.40 -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检测任务完成为止。具体开始工作的时间以书面通知为准,若工程施工工期滞后则本项目检测服务期顺延到所有内容进行完成为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扫描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连平县陂头镇生态旅游示范区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检验检测费)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全部服务的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连平县陂头镇生态旅游示范区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检验检测费)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声明函】

(3)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 CMA计量认证资质认定证书;(如为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需同时满足)

(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检测范围须包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和见证取样检测;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 号)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专项资质证书须包含:地基基础,建筑材料及构配件,市政工程材料;(如为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同时满足或分别满足以上检测范围要求的检测内容)

(5)具备符合《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关于进一步加强河源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监管工作的通知》(河住建通〔2022〕3号)要求,且在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公布名单范围的检测企业(提供已入名单并公示结果为有效截图);(如为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需同时满足)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响应。1只接受最多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参与响应,且联合体响应的签订联合体响应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2如为联合体响应的,供应商资格条件除特别要求外的其他要求联合体双方均需满足。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响应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响应,如有违反,其投标响应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响应将被拒绝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7月22日 至 2025年07月28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8月01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8月01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连平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地 址:连平县元善镇广场街1号

联系方式:136762089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源市新启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河源市连平县河源市连平县元善镇肖国排新村苑第一、二层

联系方式:0762-67438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康华

电 话:0762-6743898

河源市新启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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