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化学水处理设备仪表阀门框架协议招标【重新招标】变更公告(招标编号:HNZB2025-07-1-164)本项目有如下变更,敬请注意:原招标公告内容:2.6招标范围:本次以框架协议方式采购化学水处理设备工业电气元件1批,包含中间继电器750个、变频器64台、开关电源515台、隔离器2250台、变送器500台、质量流量控制器40台、压力控制器200台,其他元件2066台,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本次招标为单价框架协议招标,架协议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数量仅为预估量,不作为合同价格计取的依据,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采购人不承诺实际采购数量,投标人须充分考虑风险,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招标人将根据评标情况,若有效投标人数量N≥4,与排名前2的投标人签订框架协议;若有效投标人数量N≤3,与排名第一的投标人签订框架协议。合同执行期间发生需求时,按订单金额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供应商,如最低价的中标人不能满足项目的要求,即顺延委派次低价的中标人,以此类推。如中标人由于自身原因不接受订单,导致招标人顺延订单的,则视为违约,需承担顺延订单价差的违约责任,一年内不接受委派次数到达3次,则招标人可将该中标人列入黑名单,2年内不得参与招标人的任何采购业务。招标人不承诺每个中标人都有订单委派,投标人须充分考虑风险,招标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变更后内容:本次以框架协议方式采购化学水处理设备仪表阀门5942台,包含接头类2370件、截止阀720台、调节阀90台、背压阀80台、减压阀252台,其他仪表阀2430台。本次招标为单价框架协议招标,架协议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本次招标为单价框架协议招标,架协议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数量仅为预估量,不作为合同价格计取的依据,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采购人不承诺实际采购数量,投标人须充分考虑风险,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招标人将根据评标情况,若有效投标人数量N>5,与排名前3的投标人签订框架协议;若有效投标人数量4≤N<5,与排名前2的投标人签订框架协议;若有效投标人数量3≤N<4,与排名第1的投标人签订框架协议。年度框架合同确定的价格为最高限价。合同执行期间发生需求时,通过再次谈判的方式确定项目执行价格,项目执行价格不能超过最高限价。如中标人由于自身原因不接受订单,导致招标人顺延订单的,则视为违约,需承担顺延订单价差的违约责任,一年内不接受委派次数到达3次,则招标人可将该中标人列入黑名单,2年内不得参与招标人的任何采购业务。招标人不承诺每个中标人都有订单委派,投标人须充分考虑风险,招标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原公告其它内容不变,招标文件相关内容做对应变更。联系方式:招标人: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西安市雁塔区雁翔路99号博源科技广场A座联系人:马先生电话:029-82001024电子邮件:zcfwzy@tpri.com.cn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联系人:周先生电话:400-010-1086转8704电子邮件:yol_zhouo@chng.com.cn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签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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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