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浠水县散花示范区园区道路垃圾综合治理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浠水县散花示范区园区道路垃圾综合治理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浠水县散花示范区园区道路垃圾综合治理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5-08-07 10:33|发布单位:湖北恒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监管地:浠水县|阅读次数:

一、项目编号

421125202506000331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1125-2025-00393

三、项目名称

浠水县散花示范区园区道路垃圾综合治理服务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浠水县逸品丰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湖北省黄冈市浠水县散花镇散花村9组9号

中标(成交)金额:157.340000(万元)

综合评分法:80.67(分)

服务类

名称:浠水县散花示范区园区道路垃圾综合治理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浠水县散花示范区园区道路垃圾综合治理服务项目,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方要求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1年

服务标准: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五、评审小组成员

陈曼菲,章金贵,周保华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5-08-06

2、评审地点: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民之家三楼)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省住建厅鄂建文[2023]35号《湖北省招标代理服务参考标准(试行)》文件收费标准计取

2、收费金额:1.9600(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2、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登录:“黄冈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http://58.51.104.17:8888/index_hg?redirect=%2Fdashboard”,点击“我要融资”,申请合同融资贷款,无需抵押,利率优惠,放款快。3、加快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并公告。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4、加快政府采购合同资金支付。湖北省财政厅《关于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浠财办【2024】4号)明文要求:鼓励采购人向具备条件的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不低于合同金额30%的预付款,对于中小企业,该比例适当提高至40%以上。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5、质疑投诉提示:政府采购质疑的提出和答复、投诉的提起和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进行办理。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浠水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地 址:浠水县洪山大道体育街综合楼5楼

联系方式:150980317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恒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浠水县清泉镇襟湖路99号

联系方式:187724407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18772440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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