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段编号: | GC530100202600022001001 |
| 标段名称: | (ZY)国高网G85银昆高速公路寻甸(功山)至嵩明(小铺)段改扩建项目小街镇本纳克村及清水塘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电力设计施工总承包 |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6-01-26 23:59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2-09 09:00 |
| 开标地点: | 嵩明开标室2 |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282 万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1)设计内容:完成本项目所有设计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前期线路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有关报批并经主管部门通过批准、审批手续及施工过程、现场指导与监督、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
(2)施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所需设备及材料的采购,电力工程施工、安装、调试、通电及手续办理、直至验收合格通电及缺陷责任期的保修等全部施工内容等,并负责办理与本项目有关的停、用电手续、供电资产移交等工作。招标人保留调整招标范围或规模的权利,若在实施过程中实施范围或规模发生变化的,中标人须无条件接受且对此不得产生任何异议及索赔。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嵩明县小街镇。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联合体要求: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若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成员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联合体的成员不超过2家(含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 |
| 资质要求: |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或输(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
(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证书;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变电)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4)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1、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或电力工程相关专业或电气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证明材料)。
2、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贰级及其以上建造师证(机电工程专业)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证明材料,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 |
| 业绩要求: | 无 |
| 其他: | 1、投标人须具备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或输(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
(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证书;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变电)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4)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或电力工程相关专业或电气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证明材料)。
4、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贰级及其以上建造师证(机电工程专业)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证明材料,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
5、务要求:提供2022至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若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按成立年份提供;若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无需提供)。
6、信誉要求:投标人公司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3)设计负责人及项目经理等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在实施过程中不得更换,须附相关承诺及违约承诺,承诺需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若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成员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联合体的成员不超过2家(含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