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平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镇平县雪枫街道徐岗村瓜果蔬菜产业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项目概况 镇平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镇平县雪枫街道徐岗村瓜果蔬菜产业提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镇平分平台)-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7月0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镇财采购JC-2026-44 | |||||||||||||||
| 2、项目名称:镇平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镇平县雪枫街道徐岗村瓜果蔬菜产业提升项目 |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 4、预算金额:959,284.61元 | |||||||||||||||
| 最高限价:959284.61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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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采购内容:新建3.5米混凝土道路约270m,原已有破损混凝土路面清理,铺设5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约2300米。(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现行规范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5.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5.5项目地点:南阳市镇平县,采购人指定地点; 5.6工期:合同签订后180日历天内完成; 5.7保修期:2年; | |||||||||||||||
| 6、合同履行期限:180日历天;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支持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提供本单位2025年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本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证明文件。银行出具的证明文件应能说明该投标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2投标人提供企业有关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7月以来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新成立公司以成立时间为准);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或注册公司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3.6、供应商须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7、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和《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在河南省注册的市场主体仅需提供规范的《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版专项信用报告》,无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专项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河南”网站(https://credit.henan.gov.cn)下载。上述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供应商须提供承诺书或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内容相关材料(需包含公司基础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市场主体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市场主体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市场主体库信息原件。市场主体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 1.时间:2026年06月29日 至 2026年07月03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镇平分平台)-交易系统 | |||||||||||||||
| 3.方式:潜在响应人需通过http://zpggzyjyzx.zhenping.gov.cn/登录交易系统进行文件下载; | |||||||||||||||
| 4.售价:0元 |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 1.截止时间:2026年07月0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镇平分平台)-交易系统; |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 1.时间:2026年07月0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镇平分平台)网上开标大厅;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镇平分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1.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方式开标。投标企业登录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按照下载专区中操作手册的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s://ggzyjy.nanyang.gov.cn/BidOpening/bidhall/nanyang/login.html因供应商无需现场参与开标,所有准备工作需自行到位。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严重问题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38。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供应商准备不到位,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网络问题等情况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供应商自动放弃投标(30分钟内),将被退回投标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应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交易系统。逾期到达交易系统的电子响应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2.二次报价时间及报价注意事项:请供应商时刻注意系统提示信息,磋商小组会在系统上发起二次报价,请供应商及时在规定的时间段内填报二次报价。二次报价结束后方可离开。 3.监督人:镇平县财政局;联系方式:0377-65910598 |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1.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镇平县农业农村局 | |||||||||||||||
| 地址:镇平县建设大道新纪元园内 | |||||||||||||||
| 联系人:刘震 | |||||||||||||||
| 联系方式:17624757557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河南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政六街22号科技大厦3楼307 | |||||||||||||||
| 联系人:徐鹏举 | |||||||||||||||
| 联系方式:18638930767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徐鹏举 | |||||||||||||||
| 联系方式:1863893076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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